2019比賽辦法

2019亞洲智慧型機器人大賽辦法
2019.04.08.修訂版
一、主旨:
1.促進各級學校重視創客創新精神及技能教學,提升機電整合知識與技能之教學水準。
2.提升社會人士暨各級學校師生手腦並用之實作水準,培養創造思考之能力與習慣。
3.促進社會人士暨各級學校師生電機、電子、電腦、控制、資訊等相關技術應用於機器人之整合能力。
4.促進社會人士暨各級學校師生於教學及學習上之相互交流與觀摩。
二、共同主辦單位:中國工業職業教育學會 台灣創新自造者學會
台北海洋科技大學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樹德科技大學 國立聯合大學
宏國德霖科技大學
三、協辦單位: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華夏科技大學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正修科技大學 崑山科技大學
益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機緣科技有限公司 圓創力科技有限公司
山騏有限公司 邁克兄弟股份有限公司

四、參加對象:由國內外社會人士暨各級學校推薦師生組隊報名參加比賽。
五、比賽分組
1.社會組:參加職業訓練學員,社會人士及家庭成員(親子)至少有一人 20歲 以上可報名參加,每隊最多可報 4 名選手。
1.大專院校組:限專科以上學校學生報名參加,每隊最多可報4名選手。
2.高中高職組:限高中高職學校學生報名參加,每隊最多可報4名選手。
3.國民中學組:限國民中學學生報名參加,每隊最多可報4名選手。
4.國民小學組:限國民小學學生報名參加,每隊最多可報4名選手。
六、比賽項目:各組之比賽項目如【表1】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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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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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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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社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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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院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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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高職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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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中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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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小學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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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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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走車避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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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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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走車摸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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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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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能車相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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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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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器人愚公移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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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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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器人來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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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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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走車負重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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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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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走車飆創意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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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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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器人十萬火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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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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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型機器人全能挑戰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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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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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器人聲東擊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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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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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器人創意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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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12 | 自走車飛越跳台賽 | ★ | ● | ● |
★表示各賽場有此符號的比賽項目的參賽隊伍,可依比賽成績優先被錄取報名參加本年8
月9日-12日於廣東省所舉辦的 2019亞洲智慧型機器人大賽海外國際邀請賽 的相關比賽項
目。各賽場將錄取的項目、作品組別、錄取隊數如【表2】所列。
2019亞洲智慧型機器人大賽海外國際邀請賽 的比賽辦法將公佈於各共同主辦單位網站及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TIMSG (facebook 社團)台灣創新自造者學會,將不另
行以其他方式通知。
【表2】海外國際邀請賽各賽場限定的項目、級別、作品組別、錄取隊數

※上表各項目主辦單位得錄取備取若干隊。
七、比賽相關規定
1.凡參加比賽的隊伍,應以機器的名稱報名比賽。如有過於不雅的作品名稱,大會有要求修改的權利。
2.任一項比賽,凡經裁判點名3 次不到者,即以自行棄權論處。此條規定適用於報名參加2 項(含)以上比賽的選手,因出場1 項比賽,以致無法兼顧另1 項比賽的的情況。
3.不同學校的學生可跨校組隊報名參賽,指導老師亦可跨校指導。
4.任一機器體,僅可參加一隊的比賽,並僅可參加一項比賽。
5.比賽時,各參賽隊伍僅限比賽規則所規定數目的操控手下場比賽,其餘的選手、指導老師、家長……等,均應於觀眾席(區)觀看,未得允許,不得進入比賽區。
6.除對抗型式的比賽項目須抽籤配對比賽順序外,各隊以報名順序先後下場比賽。
7.冒名頂替原報名者參與競賽活動或檢錄報到,經工作人員發現或他人檢舉查證屬實者,原報名者(全組)及頂替參賽者(全組)將被取消競賽參賽資格,且大會期間如有參與其他競賽項目,成績也一併取消;如已發給獎狀或獎品者,並將追回。
8.凡參加比賽之所有參賽者應遵守各項細則之規定及裁判之判決;對裁判之判決如有異議,限由指導老師於比賽現場向所屬比賽項目的裁判提出,由裁判當場裁決。任何比賽結束後的抗議應只針對計分錯誤,一旦該場賽事結束後,主辦單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抗議。
9.所有賽事不受理錄影之提證;在比賽期間,裁判團擁有最高的裁定權。裁判團的判決不會因觀看比賽影片而更改判決。
10.本辦法由大會統一解釋相關規定,如未能遵守,請勿報名參賽。參賽者對本辦法及比賽規則如有疑問,請於比賽日二星期以前由指導老師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11.參賽隊伍之報名資料,如指導老師姓名、選手姓名……等,限於比賽前確認,本大賽不接受比賽以後的要求更改。
八、報名方式
1.每隊報名費用最多新臺幣800 元。
每隊隊員凡含有1 名具外國籍者,減收報名費200 元;含有2 名具外國籍者,減收報名費400 元;
含有3 名具外國籍者,減收報名費600 元;含有4 名具外國籍者,免收報名費。
所謂外國籍,不含大陸及港澳等地區之籍貫。每一具外國籍的參賽人員,於任一賽場可參加的隊數不限,但僅可享有一次的減免200
元報名費。具外國籍的參賽人員,須於報名時繳交足以證明具外國籍的文件影本。
2.請從各賽場主辦學校大賽網站下載報名表格,填妥後請連同報名費(郵政匯票,匯票受
款人:台灣創新自造者學會)於報名截止日期以前(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郵件寄至各
賽場報名表收件人,信封上請註明「機器人大賽報名表」。
台北海洋科技大學賽場(比賽項目 E01-E12 自走車避障、機器人聲東擊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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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表收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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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72 新北市淡水區濱海路三段15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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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表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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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海洋科技大學 數位遊戲與動畫設計系 黃思潔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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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賽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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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reurl.cc/m0Q3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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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人姓名 | 黃思潔老師 (02)28059999 #5145 | |||
| 傳 真 | (02)28052796 | sijie1213@mail.tumt.edu.t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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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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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05 月29 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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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競賽地點及日期
台北海洋科技大學賽場(比賽項目E01-E12 自走車避障、機器人聲東擊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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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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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海洋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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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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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06 月29 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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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開放模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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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06 月28 日下午 1:30-4:30 | ||
十、獎勵
1.各比賽項目(以作品組別為單位)錄取排列名次者最多6 隊及佳作若干隊,其標準如
[表2]所列,表中錄取排列名次的隊數及佳作隊數得有缺額。比賽成績為0 者不得被
錄取排列名次或佳作。
【表2】比賽錄取隊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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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賽 隊 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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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排列
名次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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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佳作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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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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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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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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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至79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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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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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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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至49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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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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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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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至29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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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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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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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至19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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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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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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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至14 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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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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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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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至9 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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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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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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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至5 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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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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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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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至3 隊 | 0 | 1-2 |
1-1 上表中,參賽隊數(以完成報名程序的隊伍計算)在79 隊(含)以下者,錄取佳作隊數與錄取排列名次隊數的和以不超過參賽隊數三分之二為原則。
1-2 參賽隊數在3 隊(含)以下者,將於各賽場報名截止日期後一週,公佈該賽場報名隊數不足4 隊的項目。限時一週開放該項目的隊伍填寫參賽項目變更申請表,申請變更項目、變更組別、增加隊伍或取消報名。
開放參賽項目變更規則
- 申請變更只限定原本報名的賽場,不接受跨到其他賽場的變更。
- 申請變更只能變更比賽項目(例如A01、B01……)或比賽組別(A 組、B 組、C 組或不分組),不可申請變更參賽選手及指導老師。
- 不開放已報名滿4 隊的各比賽項目進行變更或取消報名。
- 所有的變更必須於一週內完成(包含變更後的資料及增加報名隊數的匯票補寄)。變更需要作業時間,請務必先將參賽項目變更申請表填寫後,掃描寄到各賽場的連絡人信箱,並註明「機器人大賽變更表」,再將紙本參賽項目變更申請表及匯票補寄到各賽場的報名表收件地址。逾時視 同放棄變更權益,主辦單位不再接受任何變更或取消参賽,不得有異議。
- 開放變更後第5 天將會公佈各項目修正後的參賽隊伍名單。
2.經錄取的參賽選手及指導老師(每隊限2 名)由主辦單位各發給獎狀乙紙。部分賽場可能發給較優秀的獎隊伍獎盃,並非所有賽場統一辦理,請勿要求。
3.未獲獎的參賽選手及指導老師(每隊最多2 名)由主辦單位發給參賽證明。
4.各組另以校(或機構)為單位,依下列方式計算團體成績,取前6 名、團體佳作最多5名及同心協力獎(凡參賽隊數滿10 隊且未得前6 名及團體佳作者)各發給獎狀。任一學校(或機構)之團體成績,係該校(或機構)所有得獎隊伍積分之總和。得獎隊伍積分之計算方式:第1 名積分為6 分,第2 名積分為5 分,第3 名積分為4分,餘類推;佳作積分為0.5 分。任一隊伍其隊員所就讀學校不只一校時,各校依隊員人數比例計算其團體成績,例如某隊伍獲得第一名,隊員2 人就讀A 校,其餘2 人各就讀B 校及C 校,則A 校得3 分,B 校及C 校各得1.5 分。社會組不計算團體成績。
十一、本辦法及各比賽項目之比賽規則(含更新版本)、比賽研習訊息及線上報名系統公佈於各共同主辦單位網站及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TIMSG(facebook 社團) 台灣創新自造者學會,將不另行以其他方式通知。






